一、学院简介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秉承百年师大的优良校风与深厚底蕴,牢固树立“明德求真,恢弘人文理想;崇理尚法,献身社会国家”的办学宗旨。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11年的私立福建法政学堂。1997年开设法学本科专业。为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发展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对法律人才的大量需求,于2003年6月,在福建师范大学经济法律学院法律系的基础上,整合原马列部(管理系)的法学教研室,成建制合并福建司法学校而正式成立。经过二十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学院办学成效明显、办学特色突出,学科建设、科研成果、人才培养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学院拥有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法学)、一流学科建设“高原学科”、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和法律硕士专业授权资格,法学一级学科为福建省重点学科。法学学科体系健全,形成了以民商法学为龙头,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法理学、法史学、国际法学全方位发展的学科结构体系。学院与马克思主义学院联合培养“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已形成涵盖本科、硕士、博士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
二、捐赠项目推介
学院诚挚欢迎和期待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慷慨捐赠,以专项捐助或其他形式支持学院教育事业发展,同时也诚挚邀请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共聚学院,共谋发展。接受捐赠项目分为资金、实物和服务捐赠,捐赠主要用于以下用途:
一、学科发展基金。用于支持科研平台与学术团队建设,人才引进及教师研修发展;奖励优秀教职工与教学科研成果;资助学生奖助、创新实践及国内外交流;支持学术出版、国际会议及校友产教合作;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关怀帮扶与保障等事项。
二、学院建设基金。用于改善教学科研条件,升级硬件设施与信息化平台,改造模拟法庭、实验室等专业场所;购置法学数据库与图书资料;建设文化展示与师生交流空间;支持基础设施维护,优化整体育人环境等事项。
联系方式:吴老师0591-22867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