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风采

我校林旭霞教授获评第三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

发布时间:2019-12-26浏览次数:730

日前,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法学会主办,福建法治报社、法制日报社福建记者站承办的第三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结果揭晓。今天下午,第三届 “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颁奖典礼在福州举行,共评出“十大法治人物”、10名提名奖获得者。我校法学院院长——林旭霞教授荣获第三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称号。

据悉,第三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经过一个多月的初评、媒体宣传、公众投票及专业评审等环节,评选结果于日前正式揭晓。他们都是对推进法治福建建设,特别是在推进依法治省、弘扬法治精神、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产生较大影响、得到社会肯定和广泛关注的人物或集体。

感谢主办方和各参与方搭建的评选平台,感谢所有的认识和不认识的朋友们的热情投票,感谢评委们的信任和厚爱,让我有幸获此殊荣。

于我而言,荣誉当属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有谚语曰:“要走得快,就一个人走;要走得远,就一群人走。”我今天的成就得益于我的身边始终有一群学术精进、锐意进取的我的师长和同仁们,得益于充满青春朝气、勇于追求卓越的我的学生们,是他们给予我不断探索新领域的勇气和信心。

荣誉意味着责任与使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现代制度体系和行为规范的支持,需要理论和实践的创新,需要厚德育人、铸就法治人才。这就是时代赋予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的责任与使命。我们定当不辱使命!

——林旭霞教授在第三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上的获奖感言




【人物名片】

林旭霞,福建师范大学法学一级学科带头人,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方向)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民商法领域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兼任福建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会长,福建省人民政府顾问,福建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福建省人大专家咨询委员,入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百千万人才省级人选,并入选福建省首届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支持计划。


她是一位深受学生爱戴的法学教授,她是一位积极参与学术研究的法学学者,她还是一位热心公益、潜心业务的兼职顾问……她是林旭霞,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一个奋斗在法治理论与实践第一线的老师。


传道授业 为法学界输送中坚力量

林旭霞是福建师范大学法学学科的“领头雁”。从培养法学研究生到培养法学教师,从担任学院院长到学院的跨越式发展,都深深地留下了她的足迹。福建政法界当下的中坚力量,许多出自她门下。

她培养的博士施志源也已成长为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入选“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林老师很喜欢与我们讨论疑难案例,我们也觉得和她在一起愉快而又充实。”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优秀的员额法官魏昀毕业后,也常与林老师探讨学术问题在日常工作中的实践。

温婉典雅谱春秋,春风化雨育英华。在她带领下,福建师大法学学科跻身福建省重点学科、一流学科建设“高原学科”,为福建省培养了大批优秀法学人才。


思想前瞻 迎接未来挑战加深法律研究

2003年全国首例“虚拟网财”失窃案宣判后,林旭霞开始了对“虚拟财产权”的前瞻性研究。

自此以后,网络技术日新月异,新生的虚拟财产不断呈现。“我的丈夫去世了,他的邮箱我能不能继承?”“我是个淘宝店主,我要是有个万一,网店可咋办呢?”……林旭霞的研究,正是对上述法律问题作出回应。

她始终关注和研究最新的法律案例,通过接地气的研究,让学术保持生命力。她关于主持并完成国家基金项目“网络虚拟财产权研究”,课题最终成果《虚拟财产权研究》,作为国内第一部以“虚拟财产权”为研究对象的专著,为虚拟财产写进民法典做出了学术贡献。该专著获福建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服务社会 为科学立法提出建设性设想

教学之余,林旭霞还不遗余力地将自身科研成果与服务社会联系在一起,积极为推动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依法依规从严治党、实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贡献智慧。

为守护我省绿水青山,林旭霞致力于立法保护森林资源,提出了“林业碳汇交易”在福建实施的设想。“林业碳汇交易”与普通林农有什么关系?林旭霞解释:“林农们通过森林经营管理,可以增加二氧化碳的吸收量,从而增加森林的‘碳汇’。这些‘碳汇’的增量,可以卖给需要碳排放量的企业,这样守护绿水青山的林农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这个对策建议得到了时任福建省委书记尤权的肯定批示,并被《福建省碳排放管理办法》所采纳。

林旭霞始终认为:福建法律事业只靠一个人是做不成的,需要一支队伍。为此,她带领学院科研骨干完成了全国首例地方性党内法规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受到省领导充分肯定;开展了123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评估清理工作,为我省地方立法与地方法治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福建师范大学官微 201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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