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公布2024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闽财税〔2024〕10号),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名列其中,获得2024-2028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是国家为了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赋予社会组织免缴所得税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即基金会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等均免征所得税。
基金会将以此为契机,聚焦学校事业发展和师生发展,用足用好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政策,持续优化项目设计与管理,创新筹款策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