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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12-12-29浏览次数:87

1225下午,我校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举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省教育厅副厅长张程远,平潭综合实验区领导龚清概、周青松、陈东荣,我校领导罗萤、许明,以及有关部门、学院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龚清概简要介绍了平潭的建设思路与建设进展。校党委书记罗萤表示,将积极配合,与平潭多沟通协调,推动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建设。

龚清概、罗萤分别代表双方签订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发展战略研究、教育与人才培养、科技、文化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发展战略研究合作方面,实验区设立相关研究课题,由我校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调研。教育与人才培养方面,合作创办福建师大平潭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定向为实验区培养、输送高素质人才,为实验区培训各级各类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创办平潭海洋大学旅游与文化创意学院、相关产业创新研究院;建立“基础教育服务区和教师教育改革综合实验区”以及教育实践、实习基地。科技合作方面,开展高新技术产业、海洋产业、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专项课题研究;共建若干科技创新平台和研发机构,进行资源共享。文化交流与合作方面,我校协助实验区加强水下文物、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特色民居)、特色地段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保护和开发利用;实验区为我校提供普查文献、考古、实习和教学的实验基地。

 

(发展规划处  学校办公室  宣传部  颜隆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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